近日,为规范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下发《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份额设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行业有序设立基金投资顾问专属份额(即“T类份额”)提出了明确的指导与规范。
在《通知》对T类份额的定义、费率设置、销售配置要求以及新老业务过渡时间表作出了详细安排,核心内容如下:
一、明确T类份额定位。《通知》明确,T类份额是指基金针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基金份额类别。监管鼓励基金管理人在综合评估基金规模、持续运作能力、流动性管理水平及投资者结构等情况后,为旗下基金设立T类份额。对于存量基金拟设立T类份额的,需在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且货币市场基金不设立T类份额。相关设立事项须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中清晰约定并履行相应程序。
二、管理费打6折且免收尾佣。在投资者高度关注的费率方面,《通知》给出了明确的降费标准:T类份额不设置(认)申购费和客户维护费(即尾佣),且T类份额的管理费原则上按照原基金管理费的60%收取。此外,基金销售机构可对T类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但费率水平不得高于同一基金其他份额;其赎回费设置则继续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执行。
三、坚持最优价格原则。在份额配置上,《通知》要求,基金投资顾问试点机构若同时(或由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开展基金销售业务,应直接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若与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合作提供投顾服务,须坚持“最优价格执行原则”,优先配置T类份额。《通知》强调,严禁试点机构利用T类份额名义实施误导宣传、利益输送等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同时,销售机构需对投顾业务使用的基金交易账户进行标识,并经由中央交换平台进行数据交换以确保规范。
四、明年初新增业务全面施行。对于业务落地的节奏,《通知》给出了明确的时间表。自2027年1月1日起,相关投顾试点机构应当在新增业务中全面为投资者配置T类份额。对于存量业务,《通知》允许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调仓等过程中,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最优执行的原则,逐步平稳过渡至使用T类份额。
责编:罗晓霞
排版:王璐璐
校对:杨舒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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