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3日,龙建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其他募投项目暨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向龙建股份的全资子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2,187.87万元的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国道丹阿公路逊克孙吴界至黑河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子公司可根据其实际经营情况在借款到期后分期、提前偿还或到期续借,具体以借款协议约定为准。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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