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时表示,人民银行即将出台几项政策举措。
一是将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二是扩大常备借贷便利(SLF)的适用机构范围。三是推动银行间和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落地。四是试点进一步便利境外金融机构在境内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购售业务。五是会同科技部等10个部门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建设北京(京津冀)、上海(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指导意见》。
潘功胜介绍,今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境外央行回购工具,支持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通过债券回购方式从中国人民银行获取人民币流动性,便利其人民币流动性管理和人民币资产配置,受到广泛关注和欢迎。外资人民币清算行是人民币跨境清算网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银行拟将其纳入工具的支持对象,有利于外资清算行更好地服务境外人民币业务。
针对市场所关注的中国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和完善,潘功胜表示,货币政策框架的转型是一个渐进、持续的过程,未来中国人民银行将不断地做好评估和完善。从近中期看,重点方向是更多发挥利率调控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优化短端利率调控机制。目前,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实际上已成为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调控的目标利率;但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品种和主要政策利率的期限还是7天,两者并不完全一致。为了进一步提高利率调控的精准性,中国人民银行将研究择机把央行公开市场主要操作品种的期限切换为隔夜,公开市场隔夜回购利率将相应成为主要政策利率。
二是推动贷款利率定价基准改革,从比较单一地参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向更加多元的定价基准转型。未来随着多元化贷款定价基准不断完善,一些财务能力强的企业,可与金融机构协商后自主选择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作为小企业、个人贷款的定价基准可继续发挥作用。债券、金融衍生品的定价基准也可考虑将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作为一个选择。中国人民银行将择机发布政策指引,指导金融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将持续改革完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报价机制,提高报价质量。
三是退出存贷款基准利率。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推进,存贷款基准利率逐步被市场化的定价基准替代。银行贷款利率已经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银行间隔夜回购利率等多个定价基准;自今年一季度开始,中国人民银行对外公布了各个期限的存款平均利率,作为银行存款定价的参考。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10月以来,长期未做调整,在存贷款定价中实际上已不再发挥作用,目前只剩下在少数司法领域作为计算利息的依据。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推动这些领域的计息依据用市场化的利率指标来替代,实现退出金融机构存贷款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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