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21日,天龙集团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与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江寿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龙油墨有限公司与成都农商行蒲江寿安支行签署的《贷款续贷借款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59,036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87%。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编辑 袁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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