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防范机制迎来重要制度安排。
10月19日,在2026金融街论坛年会开幕式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这项工具旨在建立债券市场稳定机制,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的一项新工具。
根据披露的信息,新工具主要针对资管机构面临群体性流动性风险、债券市场出现赎回与抛售负向循环的特定情景。适用机构包括银行理财子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对应的银行母行、证券母公司等。中国人民银行将在公开市场业务公告中明确工具操作相关要素。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政策安排意味着,央行正在进一步完善针对非银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应对机制,将金融稳定的关注点从银行体系延伸至资管机构,及其深度参与的债券市场。
广发证券资深宏观分析师钟林楠表示,创设非银流动性支持工具,可以从流动性风险管理和宏观审慎框架优化的角度去理解。此次金融街论坛上关于“设立应对非银机构大额赎回的流动性支持工具”的界定,一是从“研究设立”到“设立”,显示政策进入落地阶段;二是进一步将“特定情景”具体细化为“非银机构大额赎回”,明确了使用条件。
从“研究设立”到“设立”
为何要专门针对非银机构建立流动性支持工具?这背后或与近年来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和风险传导机制发生的深刻变化有关。
随着资管行业不断发展,银行理财、公募基金等机构已成为国内债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在资产管理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资管产品的流动性需求与债券市场运行之间的联系也日益紧密。
非银机构紧急流动性支持工具,也由初步构想逐步走向具体制度安排。公开资料显示,潘功胜最早于2025年10月在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提出这一政策构想,此后分别在2026年6月和10月19日进一步明确。
2025年10月,潘功胜在2025金融街论坛年会上提出,“探索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
在2026年6月陆家嘴论坛上,潘功胜提出“研究设立特定情景非银流动性支持宏观审慎工具。”他当时谈到,2024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创设两项支持资本市场工具,建立了中央银行向非银机构和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供给渠道,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此基础上,继续研究政策工具,当债券等市场出现系统性压力,正常流动性渠道受阻,机构群体性面临流动性危机且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时,通过互换方式向非银机构提供紧急流动性。
钟林楠表示,关于此项工具,官方的公开表述最早出现在去年10月金融街论坛;今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再次指出“建立在特定情景下向非银机构提供流动性的机制性安排”,且将其置于“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部分,显示这一工具设立的初衷是防风险维护金融稳定。6月潘功胜在陆家嘴论坛上将措辞进一步升级为“研究设立特定情景非银流动性支持宏观审慎工具”,将其进一步定义为宏观审慎工具而非货币政策日常工具。
此次金融街论坛上,潘功胜进一步明确了工具的适用机构、启用情景及后续安排,标志着这一政策构想由前期研究逐步向落地实施推进。
10月19日,潘功胜表示,前期中国人民银行就这项工具与市场做过多次沟通。这项工具的目的是建立债券市场稳定机制,构成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的一项新工具。工具综合权衡防范金融市场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和道德风险,在资管机构面临群体性流动性风险、债券市场出现赎回—抛售负向循环的特定情景时启用;与央行开展操作必须满足宏观审慎要求、提供高等级抵押品,防止金融市场定价扭曲、形成兜底幻觉,维护市场纪律。
对于此项新工具,银河证券分析师张迪表示,这意味着“债市赎回危机”应对工具的推出已渐行渐近。值得市场关注的是,该工具是宏观审慎框架之下的“特定情景”工具,而非针对非银金融机构的常态化流动性供给。
或以“互换”形式操作
从我国现有的货币政策工具体系来看,央行流动性管理主要通过银行体系向金融市场传导。
其中,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以及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均主要围绕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在市场流动性承压时,央行可以通过相关操作向银行体系提供资金,再由银行通过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向其他机构传导。
但随着非银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传统流动性传导机制也面临新的挑战。
目前,该项工具的关键细节有待正式政策文件确认,包括资金或资产互换的具体操作流程、抵押品范围与折扣率、操作期限、定价机制、支持额度,以及非银机构能否直接参与,亦或是需要通过银行等主体参与,等等。
钟林楠认为,非银流动性支持工具的要素和操作细节仍有待明确,目前有两点相对确定。首先,主要针对债券市场。近些年流动性风险和负反馈的典型案例是2022年四季度,政策变化带来风偏和基本面预期上修,债券市场出现了“利率快速上行—理财净值回撤—客户赎回—抛售债券—利率加速上行—理财净值进一步回撤”的循环。在类似情景下,央行只能通过加大对银行体系的流动性支持,借助“银行—非银”的流动性传递路径来稳定非银负债进而稳定市场,政策效果会打折扣,在部分情景下(比如信用风险引发的负反馈)还可能出现造成流动性淤积过于宽松,滋生资金空转套利;而设立新工具后,流动性可直达非银机构,增强政策效力的同时也避免流动性大幅波动。
其次操作可能是以“互换”形式,主要面向公募基金、理财机构及其对应的证券母公司与银行母公司。
(作者 胡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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