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王思奕)9月30日,浙江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杭州正班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正班私募”)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将私募基金的投资管理职能让渡他人行使,未履行管理人谨慎勤勉义务的问题。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杭州正班私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杭州正班私募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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