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联合印发《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免费通行服务保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规程》着眼于更好适应“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抢险救灾需要,对原有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了通行保障范围,将省内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一并纳入部门协同和系统对接范围,有效解决了以往部分地区对“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的认定标准不一、跨省通行和省内免费通行查验效率较低等问题,确保各类任务车辆顺畅通行,提升整体救援效率。二是提供了特情处置渠道,明确了未及时报备的执行抢险救灾任务车辆“先收费,后退费”的流程,有效保障了应急收费秩序,确保救援任务不因收费而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