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

2026-11-03 15:52:10

【海南: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业务的通知》,自2026年11月3日起施行。缴存人家庭在海南省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按规定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家庭名下在海南省范围内购置的一套自住住房装修。缴存人家庭申请自住住房装修提取,提取额度按房屋建筑面积乘以1000元/㎡计算核定,且家庭提取额度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万元。(中新经纬APP)

评论区

暂无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