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19日,天晟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日,公司与认购对象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告显示,公司曾于2026年1月14日、2026年2月2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公司表示,自启动本次发行以来管理层积极推进各项筹备事宜,现综合考量当前环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多种因素,经审慎评估后决定终止。公司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且该授权尚在有效期内,故本次终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终止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文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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