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林广豪报道 近日,多家险企的二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保险代理合同纠纷频现于重大诉讼事项,单案标的金额可达百万元。业内人士指出,这类纠纷多源于代理人的销售违规行为。
光大永明人寿在偿付能力报告的重大诉讼事项中披露,其第二季度存在三起未决诉讼,其中两起为保险代理合同纠纷,均属公司追偿诉讼,诉讼现状均为“强制执行中”。两起诉讼的标的金额分别为275.97万元和265.85万元,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分别向公司返还131.52万元及利息、101.63万元及利息,执行回款可冲抵部分损失。
国富人寿亦有一起涉及百万元的代理合同纠纷。该公司起诉庞某等三人,标的金额为103.74万元,该案未结案,损失金额无法预估。
北京人寿的重大诉讼事项中有一起保险代理合同纠纷。与上述两家公司不同的是,北京人寿与李某的纠纷已经判决执行,标的金额19.11万元,公司发生损失金额为2.37万元。
虽然多家险企未在偿付能力报告中披露起诉代理人的细节,但在业内人士看来,此类诉讼多为代理人销售违规引发的追偿纠纷。北京金融法院披露的一起案例显示,一名保险销售人员擅自向投保人作出签订保险合同赠送金条的承诺,后因金条未兑现引发退保,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并退还全部保费。因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保险公司向其提起诉讼。最终销售人员不仅被追回佣金,还须赔偿保险公司全部损失。
此类纠纷的裁决也并非简单“一边倒”,有案例显示,保险公司对保险代理人的管理未尽职的,例如培训教育不足、管理不严等,应承担自身的部分损失。
有律师指出,一张保单的生命周期可达数十年,保险代理人不仅要在产品销售时避免营销误导,还要主动留存证据以证明自身合规。保险公司则要压实管理责任,将合规培训、销售行为监控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