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8日晚间,时代新材发布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自愿性披露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与风电各大主机厂(以下简称“买方”)签订《叶片销售合同》,向买方销售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总计约合人民币43.94亿元(含税价)。按区域划分,国内海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2.14亿元,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38.60亿元,国内小计40.74亿元;海外陆上风电叶片及相关服务合同金额3.20亿元,海外小计3.20亿元。上述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已履行签署上述合同相关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因合同相关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公司在履行信息豁免披露的内部程序后,对上述交易的部分信息进行了豁免披露。公告提示,上述合同将按合同约定条件分期交付,公司将根据合同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因受合同具体交货批次及验收时间的影响,对公司2026年当期业绩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期间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合同双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外部宏观环境重大变化、国家相关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的风险。本文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