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23日,泰永长征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为落实《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专职化要求,韩海凤女士因工作调整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本次岗位变动后仍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周小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周小菡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鉴于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小菡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小菡女士同时不再担任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炜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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