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22日,恒顺醋业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6)黑0203强清1号),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裁定如下:确认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清算组制定的《黑龙江恒顺醋业酿造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方案》。黑龙江公司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经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将以公司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编辑 赵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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