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3日,福瑞达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周明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副总经理高春明先生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代行公司总经理职务。周明先生的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周明先生、高春明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明先生、高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编辑 吴越)
暂无评论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