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盗图讹商家”“一年投诉959次、举报616次”……当维权沦为明码标价的生意,真正需要保护的普通消费者,反而被挤出了维权通道。近期,重庆、柳州、贵阳等地的市场监管部门陆续公布牟利性投诉举报典型案例,江苏、成都等地也相继出台文件,对牟利性职业索赔行为作出认定。
畅通的投诉举报渠道,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监督管道。它既是个人维权、社会纠错的重要方式,也让公共事务与市场行为置于阳光之下。以全国12315平台为例,截至2025年底,已处理投诉举报1.2亿余件,为许多消费者挽回了损失。
然而,少数别有用心者却把维权机制扭曲成牟利工具。他们并非出于生活消费需要,而是以“打假”之名、行“牟利”之实,追求“小错大赔”“小过重罚”;更有人假借“监督”之名行“胁迫”之实,穷尽投诉、举报、复议、诉讼、信访等各种程序,向经营者施压私了。此类行径早已越过正当维权的底线,不仅挤占宝贵的行政与司法资源,还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大幅抬高企业经营合规成本,有违法治精神和社会公平正义。
这已是全国范围内亟待治理的共性问题。今年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旨在提升投诉举报处理质效。随后,最高法、最高检、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规制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用以发挥警示、教育和指引作用。
规制恶意索赔,不是为了关上消费者维权的大门。恰恰相反,是为了让普通人的合理诉求不被淹没在无效工单之中,促使公共资源真正服务公共利益。从整治职业索赔乱象的实践来看,多部门还需攥指成拳、形成合力。
首要之举是厘清权利边界,精准区分正当维权与恶意索赔。不是所有投诉举报都要完成受理、调查、回复、跟踪等全过程,而应建立更完善的筛选、过滤机制,让合理诉求被看见、被解决,让恶意纠缠被识别、被终结。《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要求投诉人提供事实依据、真实身份信息,区分真实消费维权与职业索赔牟利。江苏新规将同一人短期内对同一经营者或者同一类商品服务频繁投诉举报,且投诉举报内容高度格式化、模板化,纳入牟利性投诉举报,这套思路在数字化治理背景下具有借鉴意义。
除此之外,刹住“谁投诉谁有理”歪风,商家也需筑牢经营根基。一方面强化合规经营与诚信自律,从源头上减少广告宣传、标识标签等领域的高频违法隐患;另一方面遭遇异常索赔诉求时,切勿轻易私了妥协,要不断强化风险防控能力,树立主动报案意识。
权利有边界,维权应有度。让正当维权者更有底气,让恶意索赔者无利可图,推动投诉举报回归有据可依、有理可循的轨道,守护的正是每个人寻求公平正义的通道。(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梁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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