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媛 实习记者 王思奕)9月29日,江苏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苏州高曼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曼创新创业”)存在未妥善保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材料;投资者风险测评设置不规范,可能影响投资者风险测评结果的问题。
江苏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苏州高曼创新创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苏州高曼创新创业应于收到该决定书30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落实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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