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智讯 10月25日,新疆交建发布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9月8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总股本约7.30亿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约3648.76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10月29日,除权(息)日为2026年10月30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10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扣税方面,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不需补缴税款。公司股东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通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本文由AI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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