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2日,惠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6年10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沙惠科光电提供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借款,借款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本次借款金额将全部用于实施“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需求分期向长沙惠科光电提供借款,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至“长沙新型OLED研发升级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长沙惠科光电可视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协商提前偿还公司借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上述借款事项的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编辑 赵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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