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陈思琦 深圳报道
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消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起草了《关于支持装修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拟新增装修住房、支付住房物业费两类提取情形,并继续加大对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
其中,装修住房每套最高可提取25万元,物业费每月最高可提取550元,无房职工租房提取比例阶段性提高至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通知》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6日。
此次政策调整旨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下称《条例》)。9月20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施行,新增“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种提取情形,进一步拓展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深圳拟结合本市实际,优化现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更好满足职工多样化住房消费需求。
《通知》的第一大调整是,拟增设装修住房提取情形,明确职工家庭可就其在深圳市拥有的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住房,提取额不超过25万元。
申请提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六个月;住房装修完工在两年内(装修完工发生在2026年9月20日之后)。职工及家庭成员拥有多套住房的,仅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同时提取一次;再次申请提取的,两次提取的时间应当间隔满十年。
提取额度方面,职工及家庭成员凭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开具的房屋装修装饰增值税发票申请提取的,可提取额不超过发票金额;无法提供前述发票的,可以按照装修住房实际支出申请提取,可提取额不超过住房建筑面积×1800元/平方米。按照前述方式申请提取的,每套住房每次申请提取的可提取额均不超过25万元。
《通知》的第二大调整是,拟单列支付住房物业费提取情形,明确职工家庭可就其在本市拥有的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费,每月提取额不超过550元。
提取规则为:职工及家庭成员拥有多套住房的,同一时间段内仅能就其中一套住房申请同时提取;当年度未提取月份的额度,可以在后续提取中累计计算。申请提取应提交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物业费发票等相关材料。
《通知》还提到,拟继续加大对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阶段性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标准。
在现行阶段性租房提取支持政策到期后两年内(即自2027年11月1日起两年内),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每月可提取额从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5%提高至80%。
值得一提的是,近乎同期,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就《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提取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的,额度最高为20万元;提取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每户每月最高可提取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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