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日前,据消费日报报道,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前员工吴某某、韩某等人的联名举报,举报阳光财险泰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财险泰州中支)涉嫌长期存在财务数据造假、虚挂保单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州监管分局调查,多项举报内容被查实,涉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已收到监管罚单。
据了解,举报人吴某某、韩某等人均为在阳光财险工作18年的退休员工。他们于2023年初发现阳光财险泰州中支在车险业务上出现异常操作,果断走上了信访举报的道路。2023年初,他们发现泰州中支车险业务存在异常操作:多名泰州本地车主的保单实际由阳光财险无锡中心支公司承保,涉及数十名车主,严重违反"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跨省经营保险业务"的监管规定。此外,泰州中支车商渠道报价低于其他渠道1000至2000元,但业务费用反而高出5至10个百分点,形成明显的渠道价格歧视。
2025年9月,举报人正式向泰州金融监管分局提交信访材料。同年11月,泰州金融监管分局出具《金融违法线索认定书》,明确认定四项问题属实:未经客户允许批改机动车商业险保单、编制虚假客户信息、财务数据不真实、虚挂保单套取费用。无锡金融监管分局亦于同年12月认定跨区域出单问题属实。
2026年6月5日,泰州监管分局正式作出行政处罚:阳光财险泰州中支因业务数据不真实、财务数据不真实、利用保险代理人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等问题,被罚款49万元;时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某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时任兴化支公司经理贺某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据公开资料,阳光财险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64.57亿元,是阳光保险集团重要的业务板块。2025年,阳光财险保费收入479.95亿,同比增长0.26%,净利润3.13亿,同比下降49.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