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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脖泥变烤肠,监管不能“踢皮球”

2026-10-29 17:39:03

作者:秦川

“你吃的烤肠,可能是鸡脖子做的。”据媒体报道,近日,记者在河南多地暗访发现,多家食品公司专门收购鸡脖、剔除胸肉后的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后卖给下游食品企业,用于制作烤肠、丸子、水饺等。有食品公司工作人员承认,撒尿牛肉味丸的主要原料其实是鸡脖泥。

用鸡脖、鸡骨架加工成“肉泥”,再做成烤肠、丸子、水饺等,光是想象其加工过程,就足以令人反胃。而河南漯河市一家食品公司负责人透露,用带皮鸡脖加工成肉泥,日产能至少达30吨。如此庞大的产量,折射出这个市场的惊人规模。

从常理看,如果原料来自检疫合格的畜禽,且符合推荐性国家标准,机械分离肉并非禁用原料。问题恰恰在于,相关鸡脖、鸡骨架是否经过检验检疫?有生产企业负责人提醒:“馅类产品尽量少吃,因为你不确定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连从业者都如此警示,可以想象其中或有见不得人的黑幕。

结合相关报道所呈现的乱象,至少有三大疑点亟待彻查。

其一,生产环境触目惊心。报道称,河南鹤壁市淇县一家食品公司的车间内污水横流,鸡脖、鸡骨架等原料随意堆放。如此脏乱差的生产环境,显然与《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生产场所的卫生要求背道而驰。

其二,虚假标注、以假充真。用鸡脖泥制作“撒尿牛肉味丸”,靠牛肉膏调出牛肉味,甚至“加点牛肉膏就能检出牛肉成分”,这不仅是欺诈消费者,更涉嫌违反配料表应如实标注的相关强制性规定。

其三,无证生产、资质造假。某企业负责人坦言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有的企业虽办了证,但手续并不合规;更有企业负责人直言“办证信息是乱写的”。在这样的资质状态下堂而皇之加工食品,监管何在?

面对追问,相关部门却上演了一出“踢皮球”的荒诞剧。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称,畜禽肉的生产加工是农业部门管,理论上不用办生产许可。河南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处工作人员则称,进入市场流通加工环节后,他们就不掌握了。试问,一根鸡脖子,到底谁来管?如果都不管,谈何食品安全?

法律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早有明确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规定,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食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从养殖屠宰到进入加工流通环节,本应全链条闭环监管,而非各管一段,任凭衔接处留白。

由此还需继续追问,这些鸡脖是否来自健康畜禽?加工过程中,原料新鲜度是否达标?卫生控制是否到位?腺体与淋巴组织是否按规定去除?成品是否经过检疫检验?每一个环节都是食品安全的命门,容不得半点马虎。说到底,应当从生产资质、原料、生产加工环节、成品标注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系统监管,不能在关键环节掉链子。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鸡脖泥、鸡骨泥等制品大行其道,监管部门不能熟视无睹,不能出现卡壳。从基本责任看,相关部门不仅要管,更要管好、管到位,这既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食品安全应有的姿态。(秦川)

[ 责编:郝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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