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商报讯(记者 刘宇阳 王思奕)11月6日,山东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经查,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存在为他人代持其他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股权;未按照私募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管理人职责,对在管私募基金主动管理不足,为他人或其他公司代持私募基金份额,在管私募基金为他人或其他私募基金代持基金份额;未及时填报并更新管理人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未妥善保管私募基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资料;未按规定开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的问题。
山东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相关规定,决定对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应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山东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