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事关程序化交易,五大期交所同日出手!

2026-10-14 07:39:04

五家期货交易所同日就违规处理办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10月12日,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中金所同步发布公告,就修订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9日。

记者了解到,此次修订的核心内容,是新增关于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具体情形的条款,标志着国内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自律监管框架进一步落地。

清晰划定红线

记者梳理发现,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广期所、中金所五家交易所均在新版违规处理办法中新增条例,以列举方式明确六类构成违反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行为,并配套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惩戒措施。

具体来看,六类违规行为包括:

一是未按规定报告或者核查客户程序化交易报告信息。

二是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违反规定开展高频交易。

三是违反主机托管资源、交易席位管理要求。

四是未按规定建立或者有效执行程序化交易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合规管理等制度,导致重大风险。

五是出现突发事件,未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六是违反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与此同时,新规同步细化违规处置手段。期货市场参与者出现上述违规行为的,交易所首先责令改正。根据情节轻重,交易所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限制开仓12个月以下、强行平仓、暂停或者限制业务、调整或者取消相关业务资格、宣布为“市场禁止进入者”的纪律处分,可以并处罚款。

在经济惩戒方面,五家交易所表述存在细微差异。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中金所拟规定,对相关违规行为“可以并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广期所则表述为“可以收取50万元以下的惩罚性违约金”。

三大深层考量

在格林大华期货首席专家王骏看来,五家交易所选择同一时间对外征求意见,背后有三方面考量:

第一,补齐执法短板。《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已于2025年10月9日实施,多家交易所同期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办法明确市场主体义务,但此前缺少配套罚则。经过一年过渡期运行,市场各类程序化、高频业务模式逐步清晰。本次启动修订将把行为规则和处罚条款配套打通,让期货交易所一线监管有明确处置依据。

第二,防范算法交易放大波动。近年期货市场程序化、AI量化交易占比持续提升,高频报撤单、系统应急缺位等风险隐患增多。第四季度大宗商品波动率往往偏高,产业套保和量化资金交易较为活跃,此时明确罚则有助于提前压实各方风控责任,防范极端行情下算法交易加剧市场波动。

第三,统一跨交易所自律监管标准。五家交易所同步发文、划定统一的六类违规清单,有助于实现商品期货市场程序化交易监管口径一致,避免跨所套利、监管标准不一等问题。

五大影响前瞻

新规落地后,期货公司将直面影响。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具体影响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合规责任显著加重。期货公司作为中介,核查、报送客户程序化交易信息的义务成为硬性要求,需要建立专门的程序化客户准入、信息核验、持续跟踪台账,针对客户算法、报撤策略、系统接入开展持续尽调;未按要求完成核查将直接面临处罚,倒逼期货公司完善客户分层管理。

二是技术与合规投入增加。期货公司需搭建覆盖程序化交易的内控、风控、合规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强化交易系统、托管链路风险监测,完善算法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复盘流程,中小期货公司在技术系统、合规人员方面的成本或抬升。

三是业务准入门槛抬高。针对资管、量化客户、自营CTA、风险管理子公司含权贸易等算法交易相关业务,事前报备、策略审查将更为严格;非期货公司会员的高频业务被严格限制,期货公司会审慎承接高风险高频客户,业务方向上更倾向合规可控的产业套保类程序化需求。

四是违规成本大幅上升。一旦发生违规行为,除纪律处分外,相关主体最高将面临50万元惩戒款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限制开仓、实施市场禁入。量化机构、期货公司风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责任传导将进一步强化,行业也将从“重业务规模、轻算法合规”逐步转向“业务开展前先评估算法合规风险”。

五是行业进一步分化。头部机构资金、人力充足,能够投入系统建设与合规管理,承接规范化量化客户;中小期货公司受技术、人力条件约束,将主动收缩高风险程序化客户,行业客户结构与业务布局或将进一步分化。

评论区

暂无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