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发布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召开科技保险交流推进会。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大文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科技创新风险分散和资金支持具有重要作用。今年3月,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科技保险意见》),从加强国家重大科技任务、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领域的保险保障以及科技保险产品服务、保险资金投资、保障监督等6个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
此次多部门召开会议,落实《科技保险意见》,总结地方和保险机构实践经验,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各部门、各地区和保险机构协同推进,科技保险从试点探索走向体系推进,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保障范围持续拓宽。2026年1月至8月,科技保险为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8.7万亿元,同比增长66.9%。
对此,天职国际金融业咨询合伙人周瑾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称,科技保险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主要得益于如下因素:一是政策驱动,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多部门联合部署,配套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红利集中释放;二是供给扩容,经营主体增至60余家机构,专业能力和产品供给都有显著提升;三是需求增长,国家投入科技的力度不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激增,风险保障需求快速增长;四是产品创新,从首台(套)等单一险种拓展至研发、中试、成果转化、首试首用、产业化全链条。
周瑾表示,科技保险业务规模快速增长,一方面可以有效分散科技创新风险,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稳定新技术的回报预期;另一方面可以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赋能增信”,缓解融资难,打通首购首用的堵点,加速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并能够实现保险从“经济补偿”向“风险减量”延伸。
会议强调,科技保险是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有效抓手。要围绕“保障谁、保什么、怎么保”,落实相关政策举措,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展望未来,对于险企如何提升科技保险经营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盘古智库(北京)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江瀚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一方面,保险机构需优先补齐数据短板。过去科技领域长期面临风险数据沉淀不足的问题,导致精算定价容易出现偏差。只有将企业创新全流程的风险特征摸透,才能实现产品精细化设计,避免定价不准、保障错位等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保险服务不应局限于事后理赔的传统模式,而应将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等环节前置,嵌入科创企业的日常创新流程之中,并由此将保险的功能从单一的“经济补偿”,延伸至风险减量与赋能增信的综合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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