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上证系列综合指数新规今起实施

2026-10-26 03:26:08

10月26日,上证指数、科创综指等上证系列综合指数开始实施修订后的编制方案,相关指数基金的投资运作也迎来新的管理要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此前发布的公告,此次修订涉及上证指数、上证A股指数、上证流通指数、科创综指及相关衍生指数,主要包括增加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的限制,以及调整风险警示证券剔除时间。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修订有助于完善指数风险管理机制,优化指数化投资生态。对于相关指数基金而言,新方案实施并不意味着必须集中调仓,但需要更加重视成份股权重变化及指数调整安排。

“此次修订新增单个样本权重不超过15%的规定,旨在防止个别成份股权重过度集中,进一步完善指数风险分散机制。”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基金经理杨德龙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根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相关指数通过设置权重因子控制单个样本权重,使其不超过15%。权重因子于每月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或新计入样本权重超过15%时调整。

对于跟踪相关指数的基金而言,是否需要调整持仓,主要取决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实际权重变化。

在杨德龙看来,对于权重较为分散的综合指数,如果现有样本权重未触及上限,短期内可能不会产生明显调仓需求。基金公司需要关注指数权重变化,提前做好监测和应对准备。

屿策智库秘书长侯文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相关成份股权重因上限规则发生调整,基金公司需要根据指数调整情况制定交易计划,通过分批交易、优化交易时点等方式,降低集中调仓可能带来的风险。

风险警示证券剔除时间计算规则的调整,也对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编制方案,风险警示证券的剔除时间由原先以风险警示实施日为起点,调整为以风险警示公告日为起点,实际剔除日仍按照次月的第二个星期五的下一交易日执行。

这一变化意味着,相关指数基金需要更加及时地关注上市公司风险警示公告,并根据指数样本调整安排提前做好交易准备。

杨德龙认为,风险警示证券剔除时间计算依据发生变化,基金公司需要更加及时地跟踪相关公告及指数调整安排,并相应优化交易计划。由于部分风险警示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下降,基金经理需要结合实际交易条件合理安排调仓节奏,避免短期集中交易增加市场冲击成本。

“从跟踪管理角度看,指数样本调整可能使基金实际持仓与标的指数之间出现阶段性偏离,进而形成一定跟踪误差。尤其是在相关股票流动性不足、成交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基金经理需要兼顾交易成本与跟踪精度。”杨德龙进一步表示。

侯文杰表示,基金公司可通过提前模拟调仓路径、优化交易执行、动态监测跟踪误差等方式,控制指数调整对基金运作的影响。同时,应完善风险警示证券监测机制,提高组合调整效率。

评论区

暂无评论

    免责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供参考、交流,不构成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