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发布的《广州市南沙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有20条,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这是广州首次专门为单个行政区做的人才立法,总体来看政策力度非常大。
以下为重点内容:
1.将市一级人才管理职权下放到南沙区;
2.对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特设岗位,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
3.南沙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法定机构、国有企业可以招录或者招聘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
4.支持一人公司等新型创业模式发展;
5.探索开展粤港澳人才评价标准衔接互认、执业资格互认工作;
6.南沙可制定差异化、区域性人才入户实施办法,自主审核和办理人才入户;
7.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人才以及引荐人才成效突出的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南沙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采用年薪制、协议工资制、项目工资制等方式,合理确定薪酬。
各类人才到南沙考察交流、就业创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生活补贴、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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