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彭飞 记者 操子怡)杭州正式出台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改革相关细则,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天津之后,全国又一个发布地方实施细则的城市。10月15日,杭州市多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试行)》(下称《实施意见》),从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有序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推行主办银行制度、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优化土地供应管理、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实施分阶段竣工备案等方面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推进现房销售本次《实施意见》明确了杭州市商品住房项目新老政策划定时间节点。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预售条件、预售资金监管等仍按原规定执行。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项目,实行预售的单体建筑须完成主体结构封顶,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竣工验收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监管。《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预售的,购房人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个人住房贷款、分期或一次性购房款等购房资金,应全部存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下属机构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商品住房项目竣工验收、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条件后,解除资金监管。《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商品住房现房销售。2026年8月28日(含)前已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的,仍按项目竣工备案节点实行现房销售备案。2026年8月28日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商品住房项目,实行现房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具备交付条件后,将现房销售方案、具备交付条件的有关证明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房屋首次登记后,申请现房销售。《实施意见》提出,实行现房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在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制定定金销售方案并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与购房人签订购房定金合同,定金金额不超过商品住房总价款的5%。购房人支付的定金,应全部存入资金监管账户。在土地款缴纳期限方面,《实施意见》提出,2026年8月28日后发布出让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让价款可按国家规定分期缴纳,首付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缴纳,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2年内缴清,不计利息。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记者,从目前各地已发布的政策内容来看,整体基调高度统一,核心围绕提高预售标准、优先支持现房销售、推进主办银行制、优化土地供应规则四大方向,全方位落实国家层面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各地政策底层逻辑保持一致,差异化主要体现在细节执行层面。其中,在现房销售定金比例设置方面,杭州本次明确按总房款的5%执行。其他已出台实施细则的城市中,北京规定定金为总房价款的1%,上海是3%,广州、武汉和天津均是5%。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在《实施意见》发布的同一天,杭州市城乡建设管理高质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推动我市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从优化土地供应、优化涉房政务服务、强化公积金支持、促进住房消费、规范市场秩序五个方面推动房地产市场发展。通知提出,自住住房装修凭发票和合同提取公积金,最高不超过25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比例由50%提高至60%;城市危旧房自主更新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土地供应端,通知提到,除土地出让公告中约定现房销售的项目外,开发企业可自主选择预售或现房销售模式,同时提出将科学合理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严跃进认为,杭州市这一安排充分考虑了现房销售模式下企业的资金投入压力,通过优化地价评估机制平衡企业成本,为后续现房销售项目的平稳落地预留了合理空间,避免土地端成本过高影响新模式推进。严跃进说,整体来看,本次杭州新政并非短期刺激政策,而是将现房销售改革、公积金制度优化与当下稳需求的目标相结合,既精准降低了购房者的置业门槛与负担,也为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的落地提供了清晰的地方样本,将对四季度乃至更长周期杭州楼市的平稳健康运行形成持续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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