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20日,大连重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评估、筛选理财产品,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委托理财,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将结合资金需求,平衡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搭配各理财产品的期限结构。
(编辑 丛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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