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全市公考培训机构开展全覆盖集中行政指导,直面行业痛点,明确合规经营红线,引导行业自律规范发展。
结合日常投诉举报及监管排查情况,梳理出公考培训格式合同四大高频违规问题:
设置“课程一经售出概不退费”“非机构原因不予退费”“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机构所有” 等一刀切不公平格式条款;
合同中约定机构可不经学员协商,随意更换授课师资、调整上课时间、变更上课地点,且不承担退费、补偿责任;因场地、装修等机构自身原因停课,不提供补课、课时顺延服务,也不予退费;
协议班设置隐性苛刻的退费附加条件,退费时限、流程表述模糊,人为设置障碍拖延退费;
合同对课时安排、授课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约定笼统不清。
针对以上问题,现场逐项分析解读、逐类普法释法,剖析违规条款违法本质、法律风险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具体危害,对照法律法规开展合规教学,指导各机构对照问题逐条自查、立行立改。
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三大刚性经营红线,要求所有机构严格对标、严守底线。
1.严禁使用“包过、保上岸、保录取、百分百通过率、精准押题、内部名额”等对考试结果、培训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的宣传表述;
2.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线上宣传页面醒目位置完整公示全部收费项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收取未标明费用,杜绝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
3.宣传内容务必客观真实,严禁通过贬低、诋毁同行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本次行政指导以普法规范为核心,重在引导辖区公考培训机构主动查摆问题、自觉整改、合规经营。下一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大对公考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格式合同、广告宣传、收费管理、市场公平竞争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净化公考培训市场环境。(来源:内蒙古包头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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