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13日,海欣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A股股票于2026年10月9日、10月12日、10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向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凝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财信经济投资有限公司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编辑 赵思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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